汕头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解除“五停”的通告

2023/08/31 5.0k 阅读 113 点赞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鉴于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对我市的影响逐渐减弱,市三防指挥部定于9月1日20时,将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9月1日20时起逐步解除全市防台风“五停”措施,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9月1日20时起解除对南澳大桥,连接东海岸大道的新津大桥、东海岸大桥、莱芜大桥的交通管制。  二、9月1日20时起全市公交、汽车客运恢复正常运营,渡口、码头恢复运营时间由各主管部门根据风雨影响情况另行通告。  三、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时间维持为9月4日。  四、在建工地施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施工作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风雨影响情况另行通告。  五、9月1日20时起其他防台风“五停”措施解除。

  感谢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与配合,逐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并请继续密切关注第11号台风“海葵”相关信息。


汕头市三防指挥部  

 2023年9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