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政策公告公示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动态调整有关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三)

2022/11/14 1.2w 阅读 78 点赞

  在广大市民朋友的支持配合下,当前我市疫情扩散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高风险区已于11月15日清零。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执行以下社会面防控措施。

  1.娱乐场所(酒吧KTV、卡拉OK、歌舞厅、游艺厅等)、室内游泳馆、健身房、网吧、台球厅、棋牌室、麻将馆、密室逃脱、剧本杀、足浴店、洗浴中心、休闲按摩、室内景点等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

  2.暂停举办各类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演出、比赛、展会等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民俗活动,“红事”、“白事”、宴会简办。

  3.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恢复堂食,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疫要求,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4.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酒店、宾馆(旅馆、民宿)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时,查验健康码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其他场所恢复常态化各项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请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保持“一米线”等防疫措施。

  上述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11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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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