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政策公告公示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B车用汽油的通告

2022/09/19 1.7w 阅读 117 点赞

  汕府〔2022〕90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B车用汽油的通知》(粤府函〔2022〕15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国ⅥB车用汽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国ⅥB车用汽油(乙醇汽油试点加油站同步供应国ⅥB车用E10乙醇汽油),同时停止在市内销售低于国ⅥB标准的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市内成品油销售企业即日起逐步有序置换国ⅥB车用汽油。

  二、在全市范围内销售的国ⅥB车用汽油应符合《车用汽油》(GBl7930-2016)表4规定的技术要求,车用乙醇汽油应符合《车用乙醇汽油(E10)》(GB18351-2017)表3规定的技术要求,全年蒸汽压均不超过60KPa,并销售92号、95号、98号产品。

  三、汕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国ⅥB车用汽油(含E10乙醇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明确标注名称、牌号和等级。

  四、国ⅥB车用汽油零售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各加油站应按有关规定明码标价。

  五、各加油站应严格按要求销售符合标准的油品。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国ⅥB车用汽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质量、计量、价格问题投诉举报电话:12345。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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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