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04/07 1.1w 阅读 340 点赞

  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保障货运畅通,决定对所有从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汕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汕时间、近14天旅居史,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上述信息由作业场所向属地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

  二、中高风险或发生疫情地区所在城市来(返)汕的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汕,抵汕后应第一时间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请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配合完成在我市高速公路出口、作业场所等查验点的信息查验和登记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四、健康码红黄码或行程卡带星号的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请严格执行我市相关健康管理要求。

  五、所有省外来(返)汕货车司机在汕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向作业场所报告,作业场所应及时向所属村(社区)“三人小组”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就诊排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2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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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