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政策公告公示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2021/06/16 1.5w 阅读 229 点赞

  根据《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和《汕头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我市定于6月21日(汕头沦陷纪念日)12时00分—12时20分之间,在市辖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分钟。届时全市各警报点将鸣响警报,市广播电视和汕头移动通信系统将发放警报信号,请市民注意辨听。

  警报信号分为: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