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24〕27号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汕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汕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汕府办函〔2024〕27号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汕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汕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