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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旧”改造涉及“三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公告

2022/11/09 1.8w 阅读 480 点赞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下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028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2022年10月26日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浮东经联社旧村庄“三旧”成片改造项目(一期)涉及“三地”办理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5)〔2022〕45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浮东经联社旧村庄“三旧”成片改造项目(一期)。

  二、征收土地位置:汕头市金平区乐山路与汕樟路交界(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下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0280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汕头市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下经济联合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将0.028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已落实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5)〔2022〕4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从2022年11月8日起至2022年11月21日止。

  特此公告


  附图:汕头市乐山路西侧鸥下社区居委会“三旧”用地勘测定界图.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