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函〔2017〕2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耿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烈丰(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莫开亮(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逸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杜向生(市编办副主任)
吴海澜(市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翁晓阳(市经信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谢 崇(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承武(市科技局副局长)
方佩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赵 炜(市民政局副局长)
詹 毅(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 宁(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创河(市人社局副局长)
曾昭鹏(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继红(市环保局副局长)
许育斌(市住建局副局长)
郑建锐(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辜少平(市水务局党组成员)
曾锡洪(市农业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
王民山(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江 勇(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
叶镇鹏(市卫计局副局长)
杨光胜(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张浩林(市地税局副局长)
毛文中(市工商局党组成员)
吴辉光(市质监局副局长)
陈庆明(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友贤(市食药监局党组成员)
张少野(市法制局副局长)
郑楚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