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政策公告公示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汕湛高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2023/10/17 6.4k 阅读 240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大队定于2023年11月16日起启用汕湛高速K26至K43路段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超速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现将有关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序号

设置地点

抓拍的主要违法行为

1

汕湛高速S14

K26-K42+250

(上行)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超过百分之一百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2

汕湛高速S14

42+290-K26+050(下行)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不足百分之二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不足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一百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超过百分之一百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驾驶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

  特此公告



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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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