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确定广东通用医药(粤东)有限公司汕头市通用大药房为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2026/03/20 1.2w 阅读 155 点赞

  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通过综合评估,并完成网上公示、三大目录匹配验收,API接口联调确认工作,确定广东通用医药(粤东)有限公司汕头市通用大药房为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市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1家)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类型

协议期限

1

广东通用医药(粤东)有限公司汕头市通用大药房

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55号115号-118号

零售药店

2026年3月18日-2027年3月17日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0日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