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请市医保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系统调整等工作,确保政策精准有效落地。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请市医保中心及时做好信息系统调整等工作,确保政策精准有效落地。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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