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
政策政策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

2023/03/01 1.0w 阅读 115 点赞

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54号)转发给你们,我市“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自2023年3月1日起作相应调整。请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在我市顺利落地,为广大参保患者就医购药提供便利。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54号)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