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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民政局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已废止)

2021/03/10 1.6w 阅读 402 点赞

  汕医保〔2021〕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已经市司法局法律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docx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2月24日


关于《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民政局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