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政策通知公告

汕头市民政局关于市级协会、学会、商会报送有关材料的通知

2025/09/03 1.9w 阅读 201 点赞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工作安排,请市级协会、学会、商会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填报对象

  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协会、学会、商会(市级社会组织中,名称结尾为协会、学会、商会的)。

  二、填报内容

  (一)制定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规范行业服务价格文件情况。

  (二)2023年1月以来开展职业认定、资格认定、资质认定、水平认定、发证、考试、鉴定情况。

  (三)2023年1月以来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需符合《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规定)。

  (四)2023年1月以来接受行政事业单位委托或授权实施事项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全面梳理并如实汇总本组织自2023年1月以来开展的各项相关活动。鉴于报送材料将直接用于审计工作,请各有关社会组织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予以严格把关。

  (二)请各有关社会组织按时反馈相关活动开展情况,于2025年9月8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市民政局社管科。报送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进行填报。

  特此通知。

  汕头市民政局

  2025年9月4日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