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政策通知公告

汕头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5/04/29 8.1k 阅读 289 点赞

汕头市仁德传统文化书院、汕头市跑车协会、汕头市影像文化交流协会、汕头市增材制造协会、汕头市企业创新协会:

  经查证,汕头市仁德传统文化书院不按照规定参加2021年度至2023年度年检年报,上述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证,汕头市跑车协会、汕头市影像文化交流协会、汕头市企业创新协会不按照规定参加2021年度至2023年度年检年报,汕头市增材制造协会不按照规定参加2018年度至2023年度年检年报,上述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汕头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地址:汕头市长平路78号汕头市民政局404室;联系电话:0754-88900624),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单位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汕头市民政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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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