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政府文件关于认定汕头市总部企业的公告 2017/03/28 1.0w 阅读 335 点赞 查看原文 汕府〔2017〕26号 根据《汕头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汕府〔2015〕125号)规定,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经汕头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市政府第十三届9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认定中交(汕头)东海岸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汕头市总部企业。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文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