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办〔201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上级权责清单调整完善的有关要求,我市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以及落实国家、省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对各部门行政职权进行清理和规范,形成了《2017年汕头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共对39个部门共331项行政职权作出调整,其中取消191项、删除140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权责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后续监管主体责任,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2017年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