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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汕头市市直有关部门权责事项的通知

2017/03/06 1.8w 阅读 359 点赞

汕府办〔2017〕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上级权责清单调整完善的有关要求,我市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以及落实国家、省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要求,对各部门行政职权进行清理和规范,形成了《2017年汕头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共对39个部门共331项行政职权作出调整,其中取消191项、删除140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权责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后续监管主体责任,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2017年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