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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2017/03/06 1.5w 阅读 278 点赞

汕府办〔2017〕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上级权责清单调整完善的有关要求,我市在原公布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了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编制形成了《2017年汕头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包括市直54个部门各类权责事项7519项,其中,行政许可328项、行政处罚4130项、行政强制325项、行政征收45项、行政给付78项、行政检查536项、行政确认115项、行政奖励88项、行政裁决9项、其他类别1865项。现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和市直各有关部门网站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依法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为重点,逐项绘制并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清单落实到位。

附件:2017年汕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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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