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政府文件关于认定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汕头市总部企业的公告 2016/12/14 1.1w 阅读 184 点赞 查看原文 汕府〔2016〕133号 根据《汕头市总部企业认定办法》(汕府〔2015〕125号)规定,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明园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经汕头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第十三届9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同意认定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明园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雅丽洁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汕头市总部企业。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文件公告